2024年11月1日起,中國化妝品行業的《GB/T 31268-2024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》(以下簡稱《新通則》)將正式實施,並同時廢止《GB/T 31268-2014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》(以下簡稱《舊通則》)。
相較於即將廢止的《舊通則》,《新通則》的要求更加詳細和明確,並在文件中具體說明了其技術變化。主要變化內容如下:
來源:GBT 31268-2024
由於《舊通則》內容較為廣泛,僅要求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、行業標準規定的情況下,盡可能考慮包裝的可回收性、對健康和環境的影響以及包裝成本。
因此,化妝品企業需關注2024年11月起實施的《新通則》和2023年9月1日實施的《GB 23350-2021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中的細化要求,確保產品包裝符合標準。
接下來,瑞歐將結合技術變化內容進行重點整理:
包裝材料的選用
《新通則》中要求包裝裝潢應當簡潔,盡量減少塗料、黏合劑、油墨等包裝輔助材料的用量,避免過度防護和功能浪費,且不宜使用價值過高的包裝材料(如貴金屬、檜木、玉石等)。
同時,該標準的附錄A中列舉了不同商品的典型過度包裝示例,這些示例可作為企業自我排查的負面清單。典型的案例如下:
1.非功能性結構過多
來源:GBT 31268-2024
2.包裝材料種類過多
來源:GBT 31268-2024
同時,《新通則》的附錄B中列舉了推薦使用的部分包裝材料,供企業參考。
包裝結構和空隙率
《新通則》對包裝的結構和空隙率進行了細化要求:
包裝結構要求
除非產品有特殊需求,產品(包括初始包裝)與包裝容器內壁的間距不應超過10 mm;內裝多件產品時,產品之間的間距不應超過15 mm;若產品帶有初始包裝,則初始包裝內的空間應至少佔85%。空隙率計算
《新通則》明確了空隙率的計算公式:
X:包裝空隙率
V:商品銷售包裝總容積,為方便計算和測量,可使用體積代替容積
Ki:第i個內裝物的必要空間係數
Vi:第i個內裝物的體積
n:內裝物數量
《新通則》中的空隙率計算公式與《要求》中發布的公式方法基本相同,僅在寫法上有細微差異。《要求》中明確了化妝品不同淨含量的空隙率要求和k值的取值,更有利於化妝品包裝空隙率的實際計算。因此,化妝品企業可以直接參考《要求》進行空隙率的計算。
同時,《新通則》的附錄A中列舉了部分商品包裝結構與空隙率不合格的示例,案例如下:
包裝空隙率過大、防護過度
來源:GBT 31268-2024
包裝空隙率過大、包裝過於奢華
來源:GBT 31268-2024
包裝層數要求
《新通則》要求企業根據商品的特性合理確定包裝層數,且包裝層數不應超過3層(包括初始包裝)。然而,《要求》中明確指出化妝品包裝層數不應超過4層,因此,化妝品的包裝應依照《要求》中的規範進行,特別是針對化妝品產品的層數限制。包裝層數的計算方法如下:
直接接觸內裝物的包裝為第一層,依此類推,最外層包裝為第N層,N即為包裝的總層數。
緊貼銷售包裝外且厚度低於0.03 mm的薄膜不計算在內。
如下圖所示:
包裝成品的要求
《新通則》中明確了包裝成本的計算公式:
Y:包裝成本與商品銷售價格比率
C:包裝物的成本(單位:元)
P:商品銷售價格(單位:元)
但《新通則》中並未明確限值,因此,化妝品企業可參照《要求》中的規定,即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外,所有包裝的成本應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%。
企業自我聲明
《新通則》提到,企業可按照自我聲明的方式公開相關規定,對包裝進行標準符合性聲明,通常是:包裝符合本文件或其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標準的要求。
總體而言,與《舊通則》相比,《新通則》新增了許多細化內容,有助於更好地管理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。同時,與《要求》對比,可以發現包裝層數、空隙率和包裝成本等計算方法並無實質變化。《新通則》主要關注新增的細化內容,例如產品(含初始包裝)與包裝容器內壁的間距,以及產品在初始包裝中所佔空間的要求。
瑞歐科技提醒:化妝品企業應參照《新通則》已實施的標準,並注意自查產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,以免影響產品上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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