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洲化妝品法規動態
1.西班牙公告化妝品無障礙標籤草案
2025年9月15日,西班牙向世界貿易組織(WTO)公告了一項《皇家法令》草案,計畫對包括化妝品在內的部分消費品引入無障礙標籤(accessible labelling)要求,以加強保護弱勢消費者,尤其是身心障礙人士。要求涵蓋了標籤資訊、呈現方式以及包裝等,並訂定了過渡期。
公開徵求意見已截止,預計將於2025年12月被正式採納。
2.法國提議進一步限制化妝品中奧克林立的含量
2025年9月24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宣佈對法國送交的限制提案啟動公開徵詢。法國提出,為了保護土壤和水環境,建議將化妝品中奧克林立的含量限制在0.001%(w/w)以下。公開徵求意見截至2026年3月24日。
奧克林立(Octocrylene)(CAS號:6197-30-4)是一種防曬劑和光穩定劑,常用於防曬產品、彩妝、乳霜及香水中。若限制正式生效,將設立24個月的過渡期。
北美洲化妝品法規動態
1.美國加州採納《加州65法案》對二氧化鈦的安全限值
2025年9月30日,美國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(OEHHA)正式確立了二氧化鈦(空氣中可吸入遊離顆粒形式)的無顯著風險水準(NSRL)。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。
這代表著每日暴露量低於或等於以下限值的情況,將被視為不存在顯著致癌風險:
440μg/天:適用於空氣動力學直徑≤10μm的顆粒;
44μg/天:適用於空氣動力學直徑≤0.8μm的顆粒。
2.美國FDA確認梔子花藍免於認證生效日期
2025年10月1日,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(FDA)公告確認此前批准的1款天然來源食品色素納入21 CFR第73部分,即免於認證的著色劑清單,從2025年8月29日起正式生效。色素名稱為:梔子花藍[gardenia (genipin) blue]。
3.加拿大更新化妝品通報表格相關要求
2025年10月6日,加拿大衛生部宣佈更新化妝品通報表格(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,CNF),同步修訂了《化妝品通報行業指南》。主要目的是簡化了填寫流程,更新了化學名稱欄位、香精過敏源資訊、標籤要求等。
4.美國加州禁用4種化妝品麝香原料
2025年10月7日,美國加州州長簽署《麝香削減法案》,將4種麝香類原料(musk ambrette, musk tibetene, musk moskene, and musk xylene)列為化妝品禁用原料清單,同時限制1種麝香原料(musk ketone)的使用濃度。法案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。
5.美國加州禁止美髮燙直產品中的部分原料
2025年10月11日,美國加州州長正式簽署第236號參議院法案(Senate Bill No. 236),又稱《安全拉直劑防護法案》(C.U.R.L. Act)。該法案針對用於化學性燙直捲曲或緊密捲曲髮質的美髮燙直產品,禁止在加州生產、銷售或經銷含有9種有意添加成分的產品,包含:甲醛(Formaldehyde),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ibutyl phthalate, DBP),鈴蘭醛(Lily aldehyde)等。
6.美國FDA拒絕79批次化妝品入境
2025年9月,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共拒絕來自14個國家的79批次化妝品入境。
其中,被拒次數最多的國家為韓國(21次),印度(13次),菲律賓(10次)。護膚品佔比最高,其次是清潔產品和其他化妝產品。違規主因為:未按規定進行新藥申請,著色劑不符規定、將藥品作為化妝品申報等問題。
對於被通報的產品,如果被通報者未能證明其合規性或提供矯正計劃,則產品將會被 FDA 發布最終通知(final notice),面臨退運或銷毀的處置。
南美洲化妝品法規動態
阿根廷更新化妝品企業經營許可證管理要求
2025年10月27日,阿根廷國家藥品、食品和醫療技術管理局(ANMAT)發佈第7939/2025號令(Order No. 7939/2025),更新了化妝品、個人護理用品及香水等產品相關企業的經營許可證管理要求。該命令將於發佈後60個工作日正式生效。
根據新規定,化妝品企業授權體系將從事前審批制過渡至聲明制(declaration-based system),企業透過提交合規聲明即可獲得自動註冊,並接受後續核查。同時,依據第6477/2012號命令的《優良製造規範(GMP)》要求仍為強制執行。
亞洲化妝品法規動態
1.印尼修訂化妝品原料清單
2025年10月3日,印尼宣布修訂《化妝品原料技術要求》(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smetic Ingredients)及其附錄的修訂版本,主要修改內容包括:
附錄I限制成分清單:修訂4項,新增2項;
附錄II允許使用的著色劑清單:修訂1項;
附錄III允許使用的防腐劑清單:刪除1項;
附錄IV允許使用的防曬劑清單:修訂2項,新增2項;
附錄V禁用成分清單:新增100種。
法規訂定了一定過渡期:已在2025年10月3日前取得通報編號的化妝品通報持有人,應在2026年10月3日前遵守新要求。
2.印尼發布特定化妝品成分風險評估法規
2025年10月3日,印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BPOM)發布了《特定天然藥物、保健品、準藥品及化妝品成分風險評估條例》。
法規要求,特定劑型的天然藥物、保健品、準藥品及化妝品所使用的成分,必須符合適用於藥用成分的標準和品質要求。這裡的「特定劑型」指的是根據BPOM風險評估,如果不使用藥用級原料可能存在潛在健康風險的產品。
BPOM將按照法規附錄中規定的程序開展風險評估。業界相關人士也可參考附錄自行開展風險評估,以確保產品在註冊及市場流通中的合規性。
3.印度擬引入新版藥品、醫療器材及化妝品法案
2025年10月14日,印度藥品總監管局(DCGI)局長遞交了《藥品、醫療器械及化妝品法案,2025》,計畫取代《藥品與化妝品法案,1940》,法案將提交即將召開的冬季國會會議進行討論和核准。
一旦生效,新法將賦予印度中央藥品標準控制組織(CDSCO)法定權力,對印度境內生產用於國內銷售及出口的藥品、醫療器材和化妝品進行嚴格品質檢查與監管。CDSCO首次將獲得對偽造或不符合規定藥品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權力。
此外,草案還包括將許可流程數位化、加強中央與各邦監管部門協調、提升檢測實驗室量能等條款。
4.泰國擬修訂化妝品禁限用原料清單
2025年10月15日,泰國食品藥品管理局(Thai FDA)發布了4項關於化妝品禁用及限制成分清單的修訂草案。計畫修訂主要包括:新增24種禁用原料、1種限用原料,以及修訂3種禁用原料。
相關修訂旨在與第40屆和第41屆東盟化妝品科學機構會議(ACSB)對《東盟化妝品指令》(ACD)原料附錄的更新保持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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