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概述
哪些物質屬於食品接觸物質?
在明確或有理由相信的預期用途下,通過直接或間接地添加、接觸食品成為食品成分或者影響食品特徵的所有物質,其中包括在生產、製造、包裝、加工、儲存、運輸或盛裝食品等過程中遷移到食品的物質,即食品接觸物質(Food contact substance-FCS),需要注意的是,屬於以下情況的物質並不視為包括食品接觸物質在內的食品添加劑:
其安全性已經得到普遍認定的物質(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)
1958年修訂案頒佈前已被核准使用的物質(Sanctioned substance prior to 1958)
食品接觸物質合規判斷判断
美國食品接觸材料合規
美國FCN申报
FCN(Food Contact Notifications) 即為食品接觸通告。為了保證食品的安全,1958 年法規規定所有食品添加劑(直接、間接)都需要經過 FDA(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)的批准才能使用。對於食品間接添加劑(食品接觸物質),FDA 建立了一套食品接觸通告程式,法規規定未經 FDA 批准的且未被禁止允許使用的物質需要準備詳細的材料,向 FDA 提交通告,該通告即為食品接觸通告(FCN)。FCN 的專屬性:美國的 FCN 通告僅對提出申請的物質生產商 / 供應商有效,其他的生產商 / 供應商即使對於同樣的物質,需要向FDA 申報,申報通過之後才能使用 / 銷售。
傳遞符合性聲明
符合性聲明是上游向下游傳遞產品安全和告知下游使用限制的檔,只有供應鏈中的供應商和客戶之間開展有效的資訊傳遞,才能保證食品接觸材料終產品的合規性。
申報流程
美國食品接觸材料流程圖
我們的服務
食品接觸材料法規諮詢/客戶產品定制諮詢報告
產品合規性分析/新品種判定
符合性聲明開具/審核
美國FCN新品種申報
實驗委託及測試監理
合規培訓
法規翻譯
美國FDA官方問詢溝通
供應商管理
我們的優勢
雄厚的技術實力:擁有食品化學、食品營養與健康、食品功能性成分、生物、毒理、環境等專業背景的中高級技術人員組成的強大團隊
國際化服務水準:擁有英文、日文、德文、中文等多種語言的客戶服務人員,高效服務國際客戶
豐富的合規經驗:擁有多年中國、美國、歐洲等國的食品接觸材料領域法規研究經驗,可以同時支持中、美、歐三國食品接觸材料法規的應對
優越的資源:和國內外眾多優秀實驗室合作,為企業量身設計專業高效的測試方案,提供最優質的服務
良好的關係管道:與美國 FDA 主管當局以及業內權威專家保持良好的關係,能夠高效地與當局進行溝通,顯著提高服務品質和效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