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瑞歐科技食品合規團隊
更新日期:2026年7月
計劃將創新營養成分、植物萃取物、益生菌/後生元、動物源成分或其他功能性原料用於澳洲補充藥品(Listed Medicines)市場?如果該成分尚未被澳洲治療用品管理局(TGA)允許用於 Listed Medicines,企業通常需要先完成新成分評估,再推進後續 AUST L / AUST L(A) 產品上市。
瑞歐科技(REACH24H)為食品添加劑企業、功能性原料生產商、草本萃取物供應商及補充藥品品牌提供從成分合規評估、申請路徑選擇、品質與安全性資料準備到上市後維護的全流程代理服務。
什麼是澳洲TGA補充藥品新成分註冊?
澳洲 TGA 補充藥品新成分註冊,是指企業希望將尚未納入 TGA 允許成分決定的藥用成分,用於澳洲 Listed Medicines 時,需要先向 TGA 申請成分評估和允許成分決定變更。
Listed Medicines 是澳洲低風險補充藥品類別,通常涵蓋維生素、礦物質、草本成分和營養補充劑等產品。根據《治療用品法》(Therapeutic Goods Act 1989)第 26BD 條,列入澳洲治療用品登記冊(ARTG)的補充藥品只能使用已納入《治療用品(允許成分)決定》中的成分。對於尚未納入該決定的藥用成分(包括活性成分和輔料),企業須先向 TGA 申請新成分評估,獲批納入允許成分決定後方可用於 Listed Medicines。
新成分獲批納入允許成分決定後,任何 Listed Medicine 在滿足使用條件(給藥途徑、用量限制、標籤要求等)的前提下均可使用該成分。首個獲批申請人可申請最長 2 年的市場獨佔保護。
哪些成分或企業需要進行TGA新成分申請?
需要申請的情形
新增未列入允許成分決定的藥用物質
現有成分變更用途(如由輔料變更為活性成分)
變更允許使用水平或給藥途徑
其他使用條件變更(如標籤警示要求、使用限制等)
不適用或需另行評估的情形
成分已在允許成分決定中,且完全符合規定的所有使用條件
成分屬於禁止進口的物品或被列入毒物標準附表
申請企業與場景
| 企業類型 | 典型場景 |
|---|---|
| 補充藥品品牌方 | 擬在澳洲上市含創新成分的補充藥品 |
| 功能性原料供應商 | 持有新型功能性原料,希望進入澳洲補充藥品市場 |
| 食品原料企業 | 擬將已有食品原料拓展至補充藥品用途 |
| 草本萃取物企業 | 擬在 Listed Medicines 中使用新的草藥成分 |
| 生物技術公司 | 利用合成生物學技術生產的新型藥用成分 |
TGA 新成分註冊與FSANZ新型食品註冊的區別
在澳洲,創新原料可能面臨兩條不同的監管路徑。對於同一原料,如需同時覆蓋食品和補充藥品兩個市場,需分別走兩條路徑。瑞歐科技可提供跨路徑綜合評估。
以下是兩者的核心差異對比:
| 對比維度 | TGA 新成分註冊 | FSANZ 新型食品註冊 |
|---|---|---|
| 監管機構 | 澳洲治療用品管理局(TGA) | 澳洲紐西蘭食品標準局(FSANZ) |
| 核心法規 | 治療用品法 1989 | 澳洲紐西蘭食品標準法典 Standard 1.5.1 |
| 應用範圍 | 澳洲的補充藥品,相當於其他國家地區的保健食品、食品補充劑、膳食補充劑 | 澳洲和紐西蘭的普通食品 |
| 審批性質 | 新成分納入允許成分決定 | 新型食品列入法典附表 25 授權 |
| 審批後保護 | 最長 2 年市場獨佔保護 | 最長 15 個月數據保護 |
| 數據側重 | 品質 + 安全性 | 安全性 + 膳食暴露 + 營養影響 |
| 參考週期 | 通常 12~24 個月 | 通常 18~30 個月(從專案啟動到標準修訂完成) |
TGA新成分申請等級:IN1、IN2、IN3、IN4 如何判斷?
根據 TGA 新成分申請指南,申請分為四個級別。級別判斷會影響資料要求、審評時間、官方費用和專案整體排期。
| 申請級別 | 適用條件 | 評估時限(工作日) |
|---|---|---|
| IN1 | 持有可比海外監管機構(COB)完整評估報告,品質數據基於預設標準規格(default standard monograph) | 110 |
| IN2 | 持有 COB 較完整評估報告,資料要求較 IN3 簡化 | 160 |
| IN3 | 持有 COB 基本完整評估報告,需補充部分資料 | 190 |
| IN4 | 無可引用 COB 報告,需提交完整安全性和品質資料 | 220 |
如果企業持有 TGA 認可的海外監管機構(如美國 FDA、歐盟 EMA、加拿大 Health Canada 等)出具的成分完整評估報告,可選擇 IN1-IN3 路徑,顯著縮短評估時限。如無此類報告,須選擇 IN4 路徑。
澳洲TGA新成分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?
基礎申請資料
行政資料
Cover Letter 與完整目錄
申請前會議記錄(如有)
成分的 Australian Approved Name(需提前申請)
保密請求(如適用)
品質要求
成分描述與表徵(鑑別、含量測定)
生產工藝描述(物料控制、關鍵步驟與中間體控制、工藝驗證)
雜質與伴隨成分(殘留溶劑、工藝雜質、元素雜質、農藥殘留、降解產物、微生物污染等)
品質標準及分析證書(至少 2 批商業批或 3 批中試批)
穩定性資料(即時與加速穩定性測試)
安全性要求
系統性文獻檢索(完整檢索策略和結果)
人類使用歷史(在澳洲及國際的使用記錄、傳統使用記錄)
藥物動力學(吸收、分布、代謝、排泄)和藥效學
毒理學資料(急性毒性、重複給藥毒性、遺傳毒性、致癌性、生殖發育毒性、局部耐受性等)。毒理學研究通常參考 OECD 測試指南開展,符合 GLP 的研究更有利於被接受
TSE 風險清除資訊(人或動物來源物質需提供)
特殊物質類型的額外要求:
微生物類成分:全基因組測序、特定表徵要求
皮膚外用物質:需評估全身吸收可能性,可能需皮膚致敏和眼刺激研究
草藥材料:植物學特徵、鑑別、農殘、色譜圖譜等
新成分申請階段不要求提交功效資料。但當含該成分的補充藥品上市時,申辦方須依法持有支持其功效聲明的證據。
澳洲TGA新成分註冊備案流程與週期
在資料齊全情況下,總週期通常需要 12~24 個月,如涉及補充資料、複雜毒理學問題或新技術平台時可能進一步延長。
| 階段 | 主要工作 | 參考時間 |
|---|---|---|
| 申請前準備 | 申請 Australian Approved Name、申請前會議(免費)、資料準備與數據缺口分析 | 1~3 個月 |
| 正式提交 | 通過 TGA Business Services 在線提交申請、繳納評估費用 | 1~2 週 |
| 初步評估 | TGA 審查申請材料是否完整、可被接受 | 40 個工作日 |
| 技術評估 | TGA 對品質和安全性數據進行全面評估,可能要求補充資訊 | 70~180 個工作日(視級別) |
| 建議與公告 | TGA delegate 提出建議,獲批後成分納入允許成分決定並公告 | 約 1~2 個月 |
TGA新成分註冊費用與2年市場獨佔保護
註冊費用
TGA 新成分申請按分級收取官方評估費,費用通常在數萬澳幣範圍。
企業總成本還包括:品質檢測與安全性試驗費用、專業代理服務費用、翻譯公證等雜費。
市場獨佔保護
首個通過初步評估的合格成分申請人可選擇申請市場獨佔保護。評估期間收到的相同成分後續申請將被暫緩處理。獲批後申請人獲得最長 2 年的市場獨佔保護(成分級別保護,可授權他人使用),2 年屆滿後成分轉為通用許可。
市場獨佔保護需在提交申請時選擇加入。由於獨佔保護與首次提交時間密切相關,建議企業在數據準備完成後儘快提交。
瑞歐科技澳洲TGA新成分註冊服務
瑞歐科技為企業提供 TGA 新成分註冊全流程支持,幫助企業判斷成分狀態、申請級別和數據缺口。
註冊前評估:成分狀態查詢、COB 資格評估、數據缺口分析、IN1-IN4 申請路徑建議。
註冊代理支持:成分名稱申請、申請前會議、品質與安全性資料策略、技術卷宗編製、TGA Business Services 在線提交及補件溝通。
市場獨佔與上市後維護:評估 2 年市場獨佔保護可行性,支持成分使用條件變更和持續合規監督。
客製化方案:支持食品原料、微生物/益生菌、皮膚外用成分及多國法規協同申報。
為什麼選擇瑞歐科技(REACH24H)?
跨境合規經驗:深耕全球食品與藥品合規領域十餘年,熟悉 TGA 的審評邏輯和資料要求。
專業技術團隊:由數十位中國毒理學專家、美國毒理學專家(DABT)、歐洲註冊毒理學家(ERT)及資深法規顧問組成。
國際實驗室網絡:與全球多家 OECD GLP 實驗室和 CRO 機構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,匹配性價比高、週期可控的檢測資源。
全流程服務:從成分名稱申請到納入允許成分決定,再到後續的產品上市,提供全生命週期的合規服務。
澳洲TGA新成分註冊常見問題(FAQ)
參考資料
Australian Government. Therapeutic Goods Act 1989.
Therapeutic Goods (Permissible Ingredients) Determination
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. Australia New Zealand Food Standards Code, Standard 1.5.1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