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6年6月
歐盟新型食品(Novel Food, NF)是指在 1997 年 5 月 15 日前未在歐盟範圍內被顯著食用的食品。對於擬進入歐盟市場的創新食品原料、功能性成分、HMO、微生物發酵產物、替代蛋白、植物提取物、昆蟲蛋白或採用新工藝生產的食品成分等,企業通常需要在上市前完成 Novel Food 申請,包含類別判定、申報路徑確認、科學安全評估及歐盟授權程序。
瑞歐科技(REACH24H)可為食品原料企業、生物技術公司、功能食品品牌和跨境貿易企業提供歐盟新型食品 Novel Food 註冊申報服務,包括從前期合規判斷、一般預提交建議(GPSA)、EFSA 研究預通報(Study Notification)與 Study ID 管理、實驗方案設計、技術卷宗編制、ESFC 電子提交、EFSA/歐盟委員會技術溝通,到上市後變更維護的一站式合規支持。
什麼是歐盟新型食品(Novel Food)註冊
定義:根據 Regulation (EU) 2015/2283,歐盟新型食品是指在 1997 年 5 月 15 日之前,未在歐盟境內有顯著人類食用消費歷史的食品。這包括利用新技術、新工藝生產的食品(如精密發酵、奈米技術),或源自歐盟外的長期消費的傳統食品。
立法依據:
核心法規:(EU) 2015/2283 on Novel Foods
已獲批清單:Regulation (EU) 2017/2470 establishing the Union list of novel foods
監管機構:
歐盟委員會(European Commission,EC):負責新型食品授權和行政管理。
歐洲食品安全局(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,EFSA):負責核心科學風險評估。
歐盟成員國:可參與新型食品狀態諮詢、傳統食品通知異議及相關監管溝通。
授權通過後,新型食品將被列入歐盟新型食品聯盟清單(Union List of Novel Food),並受到規格、使用條件、標籤要求及可能的上市後監測要求約束。
哪些企業/產品需要申請歐盟新型食品註冊
企業在啟動歐盟市場商業化、客戶供貨、食品補充劑上市或普通食品應用前,建議先進行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身份判定。 若出現以下任一情形,應重點評估是否需要提交歐盟Novel Food授權申請、第三國傳統食品通知或申請。
申報企業類型:申請人包括食品生產者、經營者、行業協會、諮詢公司,無論其位於歐盟境內還是境外都可以申請。
申報產品類型:
1.以下產品需要提交歐盟新型食品(Novel Food)申請
具有新的或經有意修飾的分子結構的食品(如化學合成類NMN)
由微生物、真菌或藻類構成、從中分離或由其生產的食品(如微生物發酵產物HMO,微藻油)
由礦物來源的物質構成、從中分離或由其生產的食品
由植物或其部分構成、從中分離或由其生產的食品(如植物提取物、植物蛋白)
由動物或其部分構成、從中分離或由其生產的食品(如昆蟲蛋白)
由動物、植物、微生物、真菌或藻類的細胞培養物或組織培養物構成、從中分離或由其生產的食品
1997年5月15日之前未在歐盟用於食品生產的工藝生產的食品,且該工藝導致食品的成分或結構發生顯著變化(影響其營養價值、代謝方式或有害物質水準)(如微波、紫外線處理)
工程納米材料構成的食品
採用新工藝,或由工程納米材料構成的在Directive 2002/46/EC,Regulation (EC) No 1925/2006 或Regulation (EU) No 609/2013 使用的維生素、礦物質及其他物質
1997年5月15日前僅在歐盟用於膳食補充劑的食品,擬用於膳食補充劑以外的食品中
拓展閱讀:歐盟Novel Food已獲批的HMOs情況盤點:合成生物學主導90%席位
2.以下產品需要提交第三國傳統食品(Traditional food from a third country)通知
在第三國有超過25年的食用歷史,但在歐盟地區於1997年5月15日前未被大量用於人類消費的食品,須歸屬於以上分類的(ii) (iv) (v) (vi)類別之一。
哪些情形可能不需要歐盟Novel Food 註冊?
並非所有創新食品原料都一定需要Novel Food申請授權,企業可從以下角度進行判斷:
已受其他專項法規監管
以下已受其他專項法規監管的類別不適用於新型食品的註冊與批准:
轉基因食品:受 (EC) No 1829/2003 規制。
食品酶:受 (EC) No 1332/2008 規制。
食品添加劑:受 (EC) No 1333/2008 規制。
食品香精:受 (EC) No 1334/2008 規制。
提取溶劑:受 Directive 2009/32/EC 規制。
以下情形豁免歐盟新型食品註冊
如果能證明1997年5月15日前在歐盟有顯著消費歷史,則不被視為新型食品,無需按照該法規註冊。
如果在1997年5月15日前在歐盟已用於膳食補充劑,若仍用於膳食補充劑中,無需按照該法規註冊。
瑞歐科技合規提醒:豁免不等於完全無合規義務,即使是豁免註冊的產品,仍需符合歐盟《通用食品法》(GFL)下的一般安全要求和預期投放歐盟市場的膳食補充劑法令。 對於已上市的新型食品,經營者有義務立即向委員會通報任何可能影響安全評估的新科學/技術資訊。
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註冊類型有哪些
根據產品的性質和來源,歐盟將新型食品註冊分為以下主要路徑:
常規新型食品授權
適用於全新的創新食品、新合成物質、複雜工藝產品、微生物發酵產物、HMO、工程納米材料、替代蛋白、昆蟲蛋白等。 該路徑通常需要提供完整的科學安全性證據,包括組成分析、生產工藝、規格、毒理學研究、膳食暴露評估、營養影響、致敏性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第三國傳統食品(Traditional food from a third country)通知
適用於在歐盟以外一個或多個國家具有至少25年安全食用歷史,但在1997年5月15日前未在歐盟範圍內被顯著食用的食品。 相比常規Novel Food授權,該路徑更強調食用歷史、安全消費證據和傳統使用記錄,程式相對簡化,但仍需滿足歐盟法規對安全性的要求。
授權修訂申請
如果已獲批新型食品的規格、使用條件、標籤要求、使用類別或生產工藝發生變化,企業可能需要提交授權修訂申請。 該類申請通常需要證明變更不會影響既有安全性評估結論。
企業如何選擇歐盟Novel Food註冊類型與路徑

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註冊申報常見誤區:
誤區一:產品已經作為補充劑銷售,就可以用於普通食品
很多企業認為產品已經在歐盟作為膳食補充劑銷售,就可以直接用於飲料、乳製品、零食或普通食品中。 實際上,如果1997年前該物質沒有在普通食品中被顯著食用,進入普通食品市場仍可能需要Novel Food授權。
誤區二:「天然來源」就不需要註冊
植物提取物、動物來源成分或發酵來源成分即使來源天然,如果生產工藝、提取溶劑、濃縮比例或成分結構發生重大變化,仍可能被判定為Novel Food。
誤區三:已有其他國家銷售歷史即可替代歐盟授權
美國、中國、日本、東南亞或其他市場的銷售歷史,不能直接替代歐盟Novel Food授權。 對於第三國傳統食品路徑,企業仍需系統證明至少25年的安全食用歷史,並符合第三國傳統食品申報所需的資料要求。
誤區四:已有他人獲批就可以直接使用
如果某一Novel Food已被列入Union List,後來者並不一定可以直接銷售。 企業需要確認自身產品是否與已授權產品在來源、規格、生產工藝、使用條件、標籤要求和數據保護狀態上完全一致。
誤區五:Novel Food與食品添加劑路徑混淆
如果某植物提取物在食品中主要發揮甜味、著色、防腐、增稠等技術功能,可能需要評估食品添加劑路徑,而不是Novel Food路徑。
拓展閱讀:歐盟Novel Food合規指南:如何判斷原料是否屬於新型食品?附官方權威解答
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註冊流程

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註冊週期與費用
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註冊週期
新型食品的審批週期並不固定,主要取決於申請物質的安全性複雜程度和申請材料的完整度:
資料籌備期:主要取決於是否需要進行毒理實驗(如90天亞慢性試驗通常需8-12個月); 以及5批次成分分析和穩定性研究的試驗進度。 基礎的申請材料整理及撰寫時長大約為3個月。
官方行政預審 (約 2-3 個月):包含適宜性檢查約為30個工作日。
科學評估週期:EFSA的標準評估期為9個月。 但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,會導致評估時鐘停止。 每輪的材料補充時間通常為30天至數月,EFSA的評估週期也隨之延長。
草案發佈及官方審批:EFSA發表意見後,EC需數月時間完成立法程式,規定時長為7個月。
總計週期:理想情況下,Novel Food申請從正式提交至最終獲得歐盟授權通常需約1.5至2.5年。 但在實際專案中,由於材料不充分導致EFSA發出補充資料的請求,並觸發“Stop-the-clock”機制,整體審評週期往往延長至3年以上。 對於第三國傳統食品路徑,實際週期通常需2年或更長時間。
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註冊費用
歐盟新型食品授權本身不收取官方行政申請費,但企業需承擔以下核心成本:
科學實驗與檢測費:
毒理學研究:一級毒理學測試(Ames試驗、微核試驗、90 天口服毒性試驗)。 若觸發二級或三級實驗,費用將大幅增加。
組成分析:至少5個代表性批次的理化表徵、雜質及污染物檢測。
特定檢測:如微生物NF的全基因組測序 (WGS) 或抗生素耐藥性測試。
瑞歐提醒:由於《食品鏈透明度法規》(Regulation (EU) 2019/1381)要求,新型食品申請中引用的所有新研究,均須在研究開始前於EFSA資料庫完成通報並取得Study ID。 若未履行研究通報義務,可能導致申請被認定為無效,並面臨6個月的重新申請限制。 因此,瑞歐科技建議企業在正式投入高額實驗費用前,充分利用預提交階段確認申報路徑和研究策略,以最大程度降低時間及經濟風險。
專業服務與諮詢費:
瑞歐科技提供一般預提交建議(GPSA)申請、實驗通報管理、合規缺口分析、文獻檢索策略制定、技術卷宗編寫、保密性分析、官方資訊交流溝通等服務。
其他隱性成本:
補料翻譯:案卷需以歐盟官方語言準備,補正資料的翻譯費用。
版權許可:引用非自有版權的研究論文時需購買許可。
歐盟新型食品 Novel Food 註冊需要準備哪些資料
1. 一般性材料
行政數據(Administrative Data):申請人、生產者資訊,歐盟外的監管狀態,以及Cover Letter
新食品身份:名稱(非商業名)、描述、來源
生產工藝:詳細流程圖、關鍵控制點(HACCP)、品質保證體系(GMP/ISO)
組成數據:至少5個獨立批次的分析數據(含雜質、污染物分析)
規格:擬定的產品標準,及各參數的設定理由
科學證據:文獻檢索策略及結果; 安全性科學證明材料(食用歷史證據、膳食暴露評估、ADME分析、毒理學資訊、營養與致敏性分析等)
使用方式設定依據:包括目標人群、建議用途及最大使用量、預期攝入量等
非保密版本:用於公眾諮詢的塗黑脫敏版本
注意:準備資料時,務必對照EFSA的適宜性清單進行自查,並確保所有新開展的研究已獲得Study ID並在卷宗內標註。
2. 特殊要求的材料
傳統食品通知:無需大量毒理實驗,但必須提供證明其在第三國具有25年安全食用史的檔。 瑞歐可協助企業收集官方銷售記錄、海關數據、傳統食用歷史證明材料及學術文獻等多維證據
微生物類NF:需提供物種鑒定、WGS(全基因組測序)數據、存活細胞/DNA 殘留分析、AMR(抗生素耐藥性)分析
工程納米材料:必須提供符合專門指南的顆粒大小、形狀、分佈等理化表徵
作為營養來源:需額外提供(相對)生物利用度數據
修訂現有授權:無需提交全部數據,重點描述變更內容(如增加使用類別)並證明該變更是否影響現有安全性評價結果
瑞歐科技:歐盟新型食品 Novel Food 註冊申報服務
瑞歐科技致力於為企業提供歐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的一站式合規解決方案。 結合歐盟 (EU) 2015/2283 法規要求、EFSA 行政與科學指南及ESFC系統的實操流程,我們的服務涵蓋了從產品准入判斷到上市後維護的全生命週期。
1. 註冊前合規評估:
(1) 產品分類判定:
協助企業核實產品在1997年5月15日前在歐盟境內的消費歷史;
判斷該新物質屬於新分子結構、微生物、細胞培養或新技術工藝等10大受規管品類的具體類別。
(2) 註冊路徑評估:
法規適用性分析:識別產品是否受食品添加劑、酶或轉基因(GMO)等專項法規監管,避免錯選申報路徑。
常規新型食品申請授權:針對全新創新產品,需準備完整的毒理學與科學證據。
傳統食品通知:針對具有歐盟外25年安全食用史的產品,評估其走傳統食品通知「快速通道」的可能性。
2. 全流程註冊支援/代理:跨越複雜的行政與技術門檻
(1) 實驗項目確認:
針對不同類型的新型食品,結合 EFSA 最新指南及審評實踐,根據法規要求及專案特點,統籌文獻研究、實驗研究及分級數據策略,協助企業制定針對性的研究方案,避免重複或無效研究投入。
(2) 實驗流程統籌:
我們將代理企業在EFSA資料庫完成所有擬用於申報研究的預通報,以確保後續申請的合規性。我們將代理企業進行實驗室篩選與研究計劃協調、實驗時間線與關鍵節點管理、分階段毒理學研究安排,幫助企業最大程度優化申報週期、實驗成本與整體專案效率。
(3) 技術卷宗編製:
按照新型食品法規及相關條例及指南要求,幫助企業建立完整的新型食品申報卷宗。 同時,針對核心工藝、關鍵規格、專有研究數據等商業敏感資訊,協助企業進行保密性材料識別與數據保護策略評估,以提高商業壁壘並降低核心技術揭露風險。
(4) 官方系統提交與追蹤:
通過ESFC平台進行電子提交,並管理申報前期針對適宜性和合規性的官方互動。
(5) 持續官方溝通與技術補正支援:
作為企業的授權代表,負責與歐盟委員會及EFSA的溝通維護。 當EFSA發出缺失資訊請求或附加數據請求,並暫停評估時鐘時,我們協助企業在30天(或申請延期)內提交高品質的補充資料,並根據需要申請與EFSA進行電話會議以澄清技術細節。
3. 上市後授權變更
針對生產工藝變更、規格修訂或增加使用類別,提交修改申請。
瑞歐科技的項目經驗與服務優勢
歐盟實體公司,本土化運營
我們在愛爾蘭都柏林設有全資子公司,能夠直接作為您的歐盟代表。這不僅符合法律要求,更能確保與EFSA處於同一時區、同一語境下的高效溝通,避免了中間商轉達的資訊誤差。
強大的技術專家團隊
我們的技術團隊由多名毒理學家組成,擁有超過16年處理歐盟法規壁壘的合規經驗,成功協助多家企業成功進入歐盟市場。
豐富CRO資源
我們與全球頂尖的GLP實驗室及CRO機構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,能夠為客戶匹配性價比更高、週期更可控的測試資源,有效降低申報成本。
全流程一站式服務
從早期的可行性評估、策略制定,到中期的卷宗編寫、官方答辯,再到後期的維護與續期,瑞歐科技提供「一站式、定製化」服務。
歐盟新型食品 Novel Food 獲批後還需要做什麼
獲得授權後,該新型食品產品並非一勞永逸,企業需承擔持續的合規責任:
聯盟清單(Union List)合規:授權通過後,新型食品將被列入《新型食品清單》,企業必須確保投放市場的產品始終完全符合清單中規定的規格、使用條件以及標籤要求。
主動通報義務:如果出現了任何可能影響該物質安全性評估的新科學或技術資訊,經營者有義務立即向委員會通報。
變更管理:如果現有授權的使用條件或規格發生變化,必須通過ESFC系統提交修改申請。對於變更類申請,可能無需重新提交安全性數據,但需重點證明變更內容不影響現有的安全性結論。
歐盟新型食品 Novel Food 註冊常見問題(FAQ)
A: 官方不接受籠統的保密請求。與安全性評估直接相關的資訊(如毒理實驗關鍵發現)通常必須公開。保密版與非保密版內容不一致也會導致請求被拒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