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背景
什麼是歐盟C&L通報?
根據歐盟CLP法規第40條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如果將危害物質本身、或混合物中危害成分濃度超過門檻值而導致整體需進行GHS分類的混合物投放市場,都必須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通報該物質的分類和標籤,即進行C&L通報。
通報範圍
哪些物質需要進行歐盟C&L通報?
在歐盟REACH法規下需要註冊的物質(≥1噸/年)且已投放市場的物質,也包含物品中有意釋放且需註冊的物質。
豁免說明:如果製造商、進口商或OR(唯一代表)在通報截止日前已正式註冊該物質,且註冊卷宗中已包含符合歐盟CLP要求的分類資料,則無需重複進行C&L通報。
在歐盟CLP分類下具有GHS危害分類並已投放市場的物質(不論年產量多少),也包括那些雖然豁免REACH註冊但屬於危害分類的物質,如具有危害性的聚合物。
哪些物質不需要進行C&L通報?
如果該物質既不需要註冊,也不符合危害分類標準,則無通報義務。
混合物要怎麼進行歐盟C&L通報?
混合物不能以整體進行通報,而是針對混合物中具有危害分類且超過門檻濃度的成分單獨通報。只要有害成分的濃度超過了GHS分類的標準,不論實際噸位大小,都必須對該成分進行C&L通報。
通報主體
誰需要進行歐盟C&L通報?
凡是在市場上投放危害物質本身,或混合物中危害成分濃度超標導致混合物需要GHS分類的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都有義務進行C&L通報。
非歐盟境內的公司沒有C&L通報的義務。
C&L通報本身沒有OR制度。
不過,基於成分保密考量,非歐盟公司可以指定一個進口商代表其他進口商進行"組通報"。也可以委託第三方進行通報,但最終責任仍由歐盟製造商或進口商承擔。
通報時間
企業何時需要進行C&L通報?
在物質首次投放市場後一個月內,供應商必須向ECHA提交該物質的分類和標籤資訊,完成C&L通報。
通報流程
歐盟分類和標籤C&L通報大致步驟如下:
Step 1:確認通報主體
Step 2:收集歐盟進口商資訊與物質資訊(需包含以下資料:⑴ 物質資訊:CAS編號、純度、組成成分及各成分濃度;⑵ 歐盟進口商資訊)
Step 3:確定物質分類
Step 4:在線上完成C&L通報
Step 5:C&L通報結束後下載通報報告
Step 6:持續更新資訊
通報後的義務
以下情況需要更新已通報的C&L資訊:
物質資訊有變更(例如濃度改變導致分類變動)
物質分類有變更
聯絡人資訊變更
歐盟進口商(組成員)資訊變更
接到官方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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